1. 手套:
-手套的護袖必須完全覆蓋劍手持劍的大約一半前臂。
-手套不允許有任何洞孔。
-手套魔術貼應從手腕中間向上朝向大拇指(即左手手套, 魔術貼由右踏左貼上。右手手套, 魔術貼由左踏右貼上。
-除面罩, 劍服, 單袖衣, 手套亦需於比賽前, 在檢測處作檢測。
2. 國旗,國徵, 區旗, 區徽 :
-屬於香港的比賽服圖案(National/Regional logo), 只限展示及使用於劍擊上衣衣袖及劍褲兩側。
-除了上述情況, 在未經政府禮賓處的批準, 不得隨意使用國旗,國徵, 區旗及區徽於任何其他器材上, 以免觸犯本港法例 。
-在劍服及其他器材上, 不可展示及使用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國家代號、旗幟、徽章、標誌及比賽服圖案(National/Regional logo)。經由其他國家及地區的劍擊總會報名参加本地賽事之非本地劍手, 方可使用。
3. 花劍或佩劍電衣及重劍劍服印名要求:
-背後必須印有劍手的姓氏或姓氏+名字縮寫, 接受中文或英文
-可印或不印所屬國家或地區代號 (HKG或香港不受限制, 但其他國家及地區代號, 需經由其他國家及地區的劍擊總會報名, 方可使用。)
-字體顏色必須是深藍色 (Dark blue), 高度8-10cm, 粗度不可超過1.5cm
4. 面罩:
-面罩前面: 只接受單一顏色, 不可印有任何圖案或花紋。經由其他國家及地區的劍擊總會報名参加本地賽事之劍手, 可使用所屬國家或地區的註册面罩及圖案(如有)。
-面罩側面: 可印有經申請及批準使用的屬會標誌。可印有劍手姓名, 所屬國家或地區代號(毋需申請)。
5. 手線: 手線兩端插頭必需是全透明膠料製成。
6. 頭線: 頭線長度為30-40cm, 電道線末端固定在鱷魚夾上, 外層由白色或透明材料包裹。
7. 重劍護手盤內連接插座: 必須有兩個獨立孔,分別供2條由絕緣導管包裹的電線穿過及連接插座。